实验成绩考试、考核暂行办法

【 时间:2013-05-17 浏览:

为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学生各种能力的全面培养和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 实验考核分为平时实验考核和期末实验考核两部分。实验成绩安平时考核成绩占60%,期末考试成绩占40%计算。除平时实验考核之外,期末要由实验教师根据本门实验的具体特点单独出题或指定实验堆学生进行考试,按百分制计分。
  • 平时实验考核即教师对学生所做每个实验进行考核和打分,每项实验满分为5分,考核内容包括:实验预习(1分),实验表现(2分),实验报告(2分)三部分。具体评分依据及方法如下:

(1)实验预习:要求学生课前须进行预习,写出预习笔记。笔记内容包括: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基本公式、图表、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实验指导教师应在实验课开始时查阅预习笔记,并通过课堂提问方式检查预习效果,依此打分。

(2)实验表现: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可依据学生使用和操作仪器的能力、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的能力、主动排除故障的能力、实验结果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学生的课堂纪律、实验态度、保持卫生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分,学生实验的原始数据须由教师签字认可。

(3)实验报告:学生实验后应按时完成实验总结报告,要求内容充实、图表齐全、数据处理正确、结构合理、书面整洁、对实验结果有自己独立见解等,教师依据以上方面给学生打分。

实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以上三个方面做好学生实验的平时成绩考核,并将考核分值记入学生实验考核成绩单中,三项得分之和为该项实验的成绩。、

  • 实验成绩的计算方法

每学期末,教师根据本学期要求做的实验个数和学生各项实验成绩的总分,计算出每个学生的平均分数作为平时实验考核成绩。

实验成绩=平时实验考核成绩*60%+期末考试成绩*40%

4、有关规定

(1)凡平时两次以上(含两次)无故旷课未做实验的,或三项平均考核成绩在3分以下的(不含3分),本门课程成绩为不及格。

(2)凡设期末实验考试而未参加的,本门课程成绩为不及格。

(3)实验的考试根据课程的特点,采用多种不同的方式,如笔试、口试、实验操作、小论文等,但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文献调研、实验设计、实验操作、实验结果分析、实验报告或小论文撰写和答辩交流等。

  • 各实验可根据课程要求和实验特点制定对学生进行考核和考察的具体办法,以确保实验教学质量。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修订

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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