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楼安全卫生管理条例

【 时间:2013-03-19 浏览:

1、后勤产业集团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巡逻监控,保证智能实验楼安全;
2、保安工作人员须对进出人员,尤其是外单位人员的进出,严格登记,并验明有效证件后,方能让其进入。长驻人员须凭有效证件进出,临时人员须登记并凭临时牌照进出。
3、每天晚上11点以后,保安工作人员要定时检查大楼门窗,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管理人员汇报。
4、大楼内的各种仪器设备、物品,严禁带出楼外,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搬出使用的,须经管委会签字保安方可放行。
5、保洁员负责公共区卫生(走廊、楼梯、卫生间、教室、办公室门窗、大厅、会议室、两个客房)和实验区卫生(走廊、楼梯、卫生间、教室、实验室门窗、露台),需每天打扫,定期擦洗门窗,保持大楼整洁。办公室和实验室、研究生学习室室内地面、桌面卫生自行打扫。
6、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实验仪器设备应布置合理,完好整洁,化学药品放置合理、整洁、无泄漏;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做到台面、室内整洁卫生。
7、实验室人员不经允许,不能带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内不准吃东西,不允许吸烟。
8、本制度自即日起开始执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执行。对违反本制度和有关规则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相关管理条例严肃处理。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修订

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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