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高校实验项目人员统计数据的通知

【 时间:2012-05-04 浏览:

各学院(部):

  为做好今年我校实验项目人员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请各学院(部)组织实验室落实好具体人员负责,按要求认真做好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室名称按学校正式公布的名称填写。

  2、各实验室应填报的数据包括教学实验项目表(附件1)、专任实验室人员表(附件2)、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3),每个表应填写完整,具体按照填表说明(附件4)认真填写(电子版填写数据格式为附件4中各项目规定的字符型、数值型或汉字名称等数据格式,请务必按规定格式输入excel表格),学科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和文化程度等相关代码参加代码汇总表(附件5)。

3、附件1里的实验编号和实验名称须严格按实验名称库(附件6)查找对应填写,否则上报系统时会出错;若实验名称库中没有的项目请留空。

4、实验室各项数据统计的时间为2008-2009学年(共两学期2008.09.01—2009.08.31),所有统计数据不包括天目学院。

5、以上3个数据表由实验室填写,经学院汇总并经主管院长签字盖章,于第2周周五前(9月18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起上报。

附件1-6

教务处

二OO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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