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细则

【 时间:2012-11-20 浏览: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客观评价实验技术人员工作业绩,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第20号令)《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在职在岗的实验技术人员(含实验工人)在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工作业绩的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第三条实验技术岗人员工作业绩(以下简称工作业绩)考核是我校实验技术岗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审定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第四条工作业绩考核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工作业绩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以学院为主体,根据考核办法与考核指标(见附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保持学院内部考核的相对一致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尽量考虑消除学院间的差异。

第五条工作业绩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由学校职能部门记入本人档案,以作为评优、聘岗、晋升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办法

第六条工作业绩考核主要依据《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和学院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工作业绩每年度考核一次,一般要求在教职工年度考核之前完成。

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可有两种形式:90-100分之间为优秀,80-89分之间为良好,60-79分之间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四个等级;另一种按一定比例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适用于实验技术人员较多的学院)。原则上B以上等级不得超过当年学院参加考核人数的50%,其中A比例不得超过20%。对考核等级为D或不合格的,学院考核小组应给出相应的说明。学院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考核形式。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A或优秀等级。

1、当年年度内出现实验室责任事故1次(含)以上者;

2、没有完成年度岗位工作任务者

3、其他

第八条当年年度内出现实验室一般责任事故2次以上(含2次)或出现实验室重大责任事故者,直接定为D或不合格等级。

第九条学院要重视并组织好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教师对实验技术岗人员工作进行测评,通过测评使考核工作更全面客观,真正起到促进实验室工作的作用。

第十条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实验技术岗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审核,确定相应的等级并通知本人,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受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学院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技术岗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一式三份,一份交人事处,一份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一份学院留存。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1、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各学院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工作业绩与评奖评优、奖金相挂钩;

2、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每年度工作业绩优秀的实验技术人员名单;

3、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实验技术人员、其它方面达到学校基本条件,近三年工作业绩考核至少有一次为A或优秀者,优先考虑,年度工作业绩考核为D或不合格者,延迟1年以上。

4、对工作业绩考核不合格者,由学院向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进。近两年连续不合格者,学院可以不聘。

三、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参考)

指标

重点考核

考核要点

备注

工作态度(10%)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关心集体、服从安排、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出勤情况

服务满意度

完成上级布置任务的及时和准确性

其他

实验教学及科研服务(40%-60%)

承担的实验教学与科研任务的质与量

管理的实验室面积和设备台套数

准备实验、辅导实验工作量

实验室开放

承担毕业论文、学科竞赛等

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

开放机时、教学科研服务等有偿服务

其他

实验室管理

(20%-40%)

实验室运行规范有序,仪器设备管理规范、运行良好,实验室环境整洁,档案资料健全

仪器设备管理规范

包含仪器设备运行记录;维护、维修、调拨、报废、报损等

资产帐物相符率

学院(中心)组织抽查

实验室开放程度

实验室安全与卫生

参照《浙江农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管理规范

档案资料保存完整、准确、详实等

其他

实验室建设(10%)

实验室建设改革项目研究水平及相关成果

参与实验室建设改革项目

实验室建设改革成果

指实验(室)方面论文、专著、专利,学科竞赛与毕业论文获奖等

其他

备注:

1、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含实验工人)的具体情况设置考核二级指标和相应的各项权重。

2、其中的实验教学及科研服务(40%-60%)、实验室管理(20%-40%)二项指标权重应占总指标权重的80%。

3、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交职能部门备案后方可执行。

附件2

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明细表

1、培训学习

起止时间

地 点

学习(培训)内容

成绩

校内

校外

2、实验教学

1)实验(实习)教学工作量(含开放项目、毕业论文)

实验项目(课程)名称

学时数

班级数

课时数

(工作量)

教学秘书(签字)

上半年

下半年

备注:以上实验工作量填写以本人年终上报教务处为准。

2)准备(指导)实验(实习)工作量(含开放项目、毕业论文)

实验项目(课程)名称

学时数

人数

人时数

班级数

实验室主任(签字)

上半年

下半年

备注:人时数= 学时数× 人数;以上实验工作量填写以教务处实验教学计划、开放实验项目为依据;

开放项目需在项目名称后以(开)注明。

3、实验室管理

1)实验室面积

实验室名称

地点

面积

实验室主任(签字)

2)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总台套数

(≥800元 <10万元)

大型仪器设备台套数

(>=10万元)

实验室主任

(签字)

3)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率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地点

使用总机时数

实验室主任

(签字)

注:以上各表均指本人管理部分

4、实验室建设

1)实验室建设项目(指本年度已立项建设、本年度验收结题、在建设期内)

项目名称

立题年月及经费额

本人承担工作

项目负责人(签字)

2)实验成果(指本年度实验教学、实验技术、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方面)

实验论文、实验教材、专利名称

出版社、刊物、刊号、专利号

级别

发表时间

本人排名

3)学科竞赛与毕业论文获奖情况(指在实验室中完成)

获奖名称

颁奖部门及等级

本人排名

浙江农林大学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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